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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再受騙上當了,化妝品廣告用語破解法

為甚麼化妝品不能宣稱療效?
        這個問題很簡單,那些明明沒有的功能,或是未經證實的效用,當然不能隨便標示出來誤導民眾,我們常會看到許多化妝品廣告,刻意誇大其詞,或是遊走在法律邊緣,為的就是要盡可能超越競爭對手。因此政府針對化妝品上的標籤、仿單或廣告提出了用字規範,而且只要廠商寫出產品的功能,無論何種形式都視為廣告,必須申請審查,目的就是要盡力避免大家受騙上當。



一般化妝品和藥妝如何分別?
        首先我們要知道化妝品分為一般和含藥化妝品,一般化妝品不能摻有任何醫療或毒劇藥品,因此它本來就不應該具有任何治療效果,譬如香皂、洗髮精、髮蠟、香水、眉筆、爽身粉等等,只要不摻有定義為藥品的成分,都叫做一般化妝品反之,即為含藥化妝品,且具有含藥量及不得添加禁止使用成分等相關規定。
        因此當大家想要知道化妝品的成分具有什麼功能、含量是否符合規定、或廣告是否誇大不實的時候,除了請教我們的Google老師和化妝品專家之外,可以到衛生福利部食藥署參考化妝品規範,其實整理得相當清楚。
廣告用詞知多少?
        那麼,到底哪些字彙是不能用的呢?這裡要來告訴大家幾個例子,降低消費者上當的機會。更多內容請參考衛福部食藥署。
http://www.fda.gov.tw/upload/133/2013062115394262284.pdf





化妝品真的安全又有效?
        然而大家必須知道,其實化妝品常為專家詬病的地方,在於產品實質的安全性與有效性,並沒有特殊規範和審核表準,尤其在於有效這個層面。



安全性
        當然剛剛就有說道,政府針對化妝品規範了不可以加入的有害物質,以及常用成分的限制含量,但是你知道嗎?有了規定卻鮮少有後續主動檢驗和市場追蹤的動作,這樣靠相信廠家的作法,可能要到了事情爆發才會知曉。


有效性
        許多含藥化妝品,可能有名無實,他們和一般化妝品無異,卻賣了相當高的價格,他們的臨床效果,有很多是沒有被證實的,或是以不合乎標準的方式驗證。這就是化妝品不得宣稱療效的主要原因。

因此選擇化妝品還是要多方詢問專家,並注意自己的使用狀況,以免得不償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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